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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党委的领导下,做好现职和后备干部的教育管理、培训、考核和任免、交流、调整等工作,抓好基层组织的思想、组织和作风建设;督促、检查、指导各党总支(支部)开展工作;搞好党员的教育工作;负责党费的收缴、管理、使用和党内统计工作、干部档案管理工作;受理党员、干部来信来访;配合纪委、监察审计处做好执纪执法工作;做好政审工作;负责统战工作;制定全校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、职责范围和用人计划。在院行政领导下,制定有关人事管理、深化人事改革的制度与措施,经审批后组织实施;负责教职工的人事调配、工资福利、社会保险、考核、奖惩等管理工作;负责全校教师、教辅人员和教学辅助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师资选留工作;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;负责院人才交流中心的日常工作;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;办理教职工请假、休假、销假、退职退休及延(返)聘手续;搞好对外信息交流;完成上级和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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